《西安市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软科学研究是以促进经济、科技、社会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服务政府部门决策为根本目的,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供的理论、方法和手段进行的多学科、多层次的综合性研究活动。2019年印发《西安市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市科发〔2019〕61号)以来,有力促进了软科学项目的规范化管理,项目申报、完成质量等有明显提高,研究成果抄送相关市级部门、区县开发区,反馈情况比较好,达到了预期目的。

为进一步拓展和提升项目研究成效,市科技局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将近两年国家、我省和我市有关科技创新改革精神和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验收管理办法、科研诚信建设等最新要求等纳入其中,适应形势任务发展要求,保持政策一致性、连续性。

一、强化验收管理力度

原《办法》共5章29条,修订后调整为6章27条,增加了验收管理一章,结合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主要进行了两个部分的调整。

一是对软科学项目惩戒力度在现行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加强,结题项目惩戒期由1年调整为3年,不合格项目惩戒期由3年调整为5年。主要考虑目前软科学项目研究周期缩短,整体偏重智力资源运用和研究,并且按照破“四唯”精神,目前已取消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等硬性规定要求,除不可抗拒因素外,项目结题或不合格应属主观不作为,故延长惩戒时间。

二是对高校院所类承担单位和非高校院所类承担单位惩戒情况进行了区分,结题和不合格项目只影响非高校院所类承担单位的诚信管理记录,不影响高校院所类承担单位的诚信管理记录。此要求为现行办法的细化表述,使其更加具体。

二、制定了直通车项目实施细则

原《办法》明确实施软科学直通车项目,但没有具体操作细则。这次结合两年工作实践,研究制定了《软科学直通车项目实施细则》,为顺利实施直通车项目,激发项目团队开展高质量研究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实施直通车的主要考虑:

一是紧密结合软科学以智力资源为主、对团队整体研究能力要求较高的实际,通过实施直通车项目,发现和支持一批优秀研究团队,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是创新了项目组织形式,由目前的以评审项目为主向以评审团队为主、评议项目为辅转变。

三是主要实施流程:年度软科学项目验收后,我们组织专家依据当年项目完成情况评审出一批优秀团队(区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数量比例分别不超过参加验收项目的15%,预计总数不超过8项),按程序确定为直通车项目承担单位,接续年度直接申报项目。课题研究内容结合全市阶段性工作重点,由局里和项目负责人(团队)协商确定,接续年度组织评审时,对此类项目同步进行评议,评议为不推荐的不立项支持,通过团队评审、项目评议两个环节,确保团队研究能力、项目研究质量。

三、依据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增加有关内容

贯彻落实市委印发的《西安市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工作方案》(市发﹝2021﹞6号)精神,以及市级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具体要求,在管理办法修订中对软科学项目经费包干制的相关内容及非“包干制”项目的经费开支范围进行了明确,一般项目经费落实“包干制”试点方案要求,重点项目沿用以往经费管理相关规定,为软科学项目经费规范化管理提供了依据。

四、完善了部分容错机制

对软科学项目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而无法继续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向局里提交项目中止申请报告并批准同意、验收结论为结题,不进行科研失信惩戒管理,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不列入科研诚信管理名单(现行诚信管理办法惩戒,不区分此种情况),不及时提交申请、按程序报批的,则确定为不合格项目,按规定予以诚信惩戒(和现行诚信管理办法保持一致)。

五、明确青年科研人员申报数量

明确原《办法》中“40岁(含)以下项目负责人比例不低于30%”具体数量,按照“逢三进一”的原则,同一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数量(团队)2项以下时,对青年科研人员比例不做限定;3—5项时,至少有1名青年科研人员,申报数量为6项时,至少有2名青年科研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