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市科技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审查。经研究决定,废止4份政策性文件。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作为引用、执行依据。
附件:废止政策性文件清单
联系电话:86786632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10日
废止政策性文件清单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1 | 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 | 市科发〔2020〕137号 | 市科技局 |
2 | 西安市科普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 市科发〔2022〕104号 | 市科技局、市科协 |
3 | 西安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 市科发〔2023〕8号 | 市科技局 |
4 | 西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备案与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 市科发〔2023〕40号 | 市科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