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关于开展高校院所科技创新型人才服务企业工程的实施意见

根据《西安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关于实施“创新创业人才开发工程”和优化产学研合作机制的有关要求,现就开展高校院所科技创新型人才服务企业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大力发掘和用好西安地区科技、教育、人才资源,以高校院所人才为依托,以科技计划项目为载体,以稳增长强工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通过工程实施,推进人才智力资源共享和科技成果转化,为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和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工程目标

促进创新资源与产业资源有效对接,积极推动西安地区高校院所科研人才发挥学科和专业优势,更多地参与地方企业新产品研发、科研攻关,打造一批为我市企业创新提供智力支持与服务的科研人才团队,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发展。从2012年至2016年,每年组织十所以上西安地区高校院所,围绕我市百家规模以上企业的技术需求,由高校院所教授专家牵头,组建数百个创新人才团队,带领上千名科技人才深入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服务。每年解决数以百计的企业重大技术难题,形成知识产权上千项,促成万名以上大学生到企业实习就业,实现技术交易额百亿元以上。

三、重点任务

1、攻克一批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发挥高校院所的人才和科研优势,围绕我市五大主导产业,尤其是战略新兴产业,面向“五区一港两基地”和区县工业园区企业的技术需求,集中解决一批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

2、支持一批推动企业发展的技术转移项目。用好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成果,通过组织高校院所与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对接活动,深化产学研合作,为企业开发、转移一批技术先进成熟、市场前景广阔、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科研成果和项目。

3、建立一批带动企业发展的科技创新基地。通过技术转移与项目合作,促进高校院所与企业开展信息、人才等全面互动,加强科研工作站、重点实验室、企业孵化器、教学实践和大学生实训基地等平台建设,建立一批科技创新基地。

4、打造一批服务企业发展的科研人才团队。通过校企、院企合作,培育一支由学科带头人亲自挂帅,高校院所科研人才广泛参与的多层次科研人才团队,成为支持我市企业技术创新、打造研发团队、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力量。

四、主题和开展形式

“高校院所科技创新型人才服务企业工程”的主题为“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工程主要通过技术对接、项目依托、人才互动、平台建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

1、在对西安地区企业技术需求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利用西安科技大市场平台组织高校院所与企业开展技术供需对接。对接成功的项目纳入此工程并给予立项支持。技术支持、成果转化等具体项目由高校院所商对接企业实施。市科技局负责有关工作的综合协调。2、发挥好科技计划项目的纽带作用,鼓励高校院所教授专家在对接企业挂职、兼职,或担任企业技术顾问、技术经理、研发中心主任等,推进科技计划项目加快实施。3、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共同组建研发团队,开展人才交流等活动,以合作开发、技术许可、技术入股等形式为企业提供支持和服务。4、建设技术转移联盟、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企业家沙龙等平台,开展实验室和技术研发中心共建、银企对接会等活动,实现高校院所和企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5、高校院所科技人员与企业已有的项目合作,经评审,符合要求的可纳入此工程中,享受工程各项支持政策,并获得立项支持。

五、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高校院所科技创新型人才服务企业工程”协调小组,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及相关开发区和高校院所负责人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委人才办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工程实施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办公室主任由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兼任,副主任由科技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处长兼任。

2、动态评估。根据工程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编制工作推进年度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建立由政府、社会中介机构、专家组成的评估小组,每年对工程进展情况,高校院所科技人才、相关机构参与情况,科技创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成功经验进行推广。

3、信息交流和宣传报道。建立工程实施信息共享机制,由协调小组定期收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类信息,扩大西安人才工作的影响。在主流媒体和高校院所网站开辟专栏,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进行专题宣传,营造高校院所科技人才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4、保障和激励措施。市财政每年从市级科技研发资金等中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用于工程开展,主要用于项目支持,具体办法按照科技项目计划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将工程实施中成果突出、带头作用明显的科技人员纳入市级有突出贡献专家、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和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的评选范围并优先考虑。对重点技术合作项目团队带头人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专项培训提供一定资助。对工程实施中表现突出的科技人才,可吸收为“西安专家咨询团”成员,行政关系在西安市的,在职称晋升时给予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