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政策解读与图解

一、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局系统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职责,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审计管理,提高内部审计质量。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三、主要内容

本规定共7章30条。其中:

第一章为总则,共5条,明确了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目的、依据、内容、原则、范围以及经费预算。

第二章为机构和人员,共9条,明确了内部审计人员的组成、专业要求,强调了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明确了购买专业审计服务的有关要求。

第三章为职责和权限,共3条,明确了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以及局管事业单位的审计安排。

第四章为审计程序,共3条,明确了内部审计的工作程序,强调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要求,建立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计报告、整改情况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资料报送同级审计机关备案制度。

第五章为审计结果运用,共4条,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强调了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明确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为奖惩机制共4条,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工作奖惩情形,以及对被审计单位的奖惩处理情形。

第七章为附则共2条,明确了本办法的解释方、实施时间以及事业单位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