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修订背景
为持续壮大我市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一支游走于产业(企业)和研究机构之间的双料人才队伍,结合全市当前技术经理人发展实际,市科技局对《西安市技术经理人认定管理办法》(市科发〔2023〕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经征集部分驻市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技术转移机构和各区县、开发区意见建议,修订后的《管理办法》符合各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实际,有利于技术经理人开展工作。
二、主要修订内容
原《管理办法》共六章,修订后共七章,增加了第四章,调整了第五章。主要修订内容是:
(一)新增“第四章 技术经理人权利与义务”
1、权利
新增技术经理人权利五项,包括:优先使用市技术市场的平台资源,组织并开展项目路演、撮合对接、行业论坛等活动;以市技术市场为平台开展技术经纪服务,并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获得佣金和收益等内容。
2、义务
新增技术经理人的九项职能,包括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公平、公正、诚实、诚信、尽职地为技术交易双方提供专业化的供求信息和服务,依法维护技术交易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和利益等内容。
(二)“第五章 日常管理”调整内容
1、新增第二条“市级技术经理人实行动态管理”
新增技术经理人绩效考核内容。每两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是否遵守市技术交易市场相关制度;是否定期提供有效的供需信息;是否定期开展业务活动等。对考核不合格者,给予一年期限整改,整改后仍未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2、新增第五条“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地方级领军人才”相关内容表述
新增内容为“经西安技术经理人协会推荐的高级技术转移人才,市科技局审核确认后,可推荐为西安市地方级领军人才”。
3、新增第六条“技术经理人的职业素养”内容
依据T/CASTEM 1007—2022 《技术经理人能力评价规范》团体标准,新增技术经理人职业素养内容,包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守秘密和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