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文件修订背景

2022年8月,市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进一步支持西安市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市秦创办发〔2022〕13号)。其中,关于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要求如下:支持科研院所、行业龙头企业围绕全市优势主导产业及重点产业链,建设中试平台(基地),面向社会提供技术优化、中试或小批量生产、性能测试等服务,推动新技术产品化及首台(套)新产品研制,按照平台投入和运行绩效,择优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根据支持条件和支持额度的要求,市科技局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了考核结果分类、支持形式和支持额度等内容。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第一章 总则

1. 在第一条中新增了修订本“管理办法”的文件依据。

2. 在第四条中,将相关表述修改为“鼓励中试平台(基地)不断探索新机制,吸引创业投资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参与中试平台(基地)建设和成果转化项目中试熟化”。

(二)第三章 建设支持和考核管理

在第十二条中增加了考核结果分类,根据平台投入和运行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并对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市级中试平台(基地),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