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西安市科技统计填报注意事项

(一)报表注意事项:

1、社会经济目标改用了新的国家标准。

2、所在地代码统一更改为行政区划代码。

3、填写时请注意阅读相关的填表说明。

(二)计划表调查范围:

1、国家级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范围:2012年在研的国家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级星火计划;

2、国家级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范围:2012年之前已完成的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和科技支撑计划,结题后不满三年的项目。

(三)计划表填报注意事项:

1、填写执行情况调查表的国家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级星火计划,若承担单位在2012年该项目已结题,则需在表2填报结题信息(包括:结题时间、课题合同预期指标完成情况等)。

2、跟踪调查的863计划、973计划和科技支撑计划中,若承担单位提出尚未结题,则需改填《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3、国家级星火计划重点调查正在实施的项目,有些项目有科技部拨款,请如实填写。

4、未能上报执行情况调查表或跟踪调查表的项目,均应填未报原因。

5、执行情况调查表中表1的指标JB26由“单位法人代码”改为“组织机构代码”。

6、执行情况调查表中表4课题资金支出在统计时要计算所有参加单位。

7、跟踪调查表中第四项研究性项目基本不存在产业化情况,跳过不填报,直接填写五。

8、跟踪调查表中附表2对发明专利实施状态的表述作了修改,明确是“已经实施”而不是有实施意向。

9、同一项专利在不同地区申请的分作不同的项目填写。(注:欧洲专利局是指整个欧洲地区的专利,仅在欧洲某国申请的专利申请地区不能填写欧洲专利局。)

10、我们对上年填报的发明专利的专利号、IPC分类号、以及部分专利名称已审核,这些信息已置于系统中提供参考,请填报单位注意核实填写。

(四)机构表填报注意事项:

1、表1中机构类型(BA20):科技事业单位和非营利性组织选择C.已不是政府部门属研究与开发机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转制或改革机构,如不再是非赢利科研机构的机构应填“C”,哪怕仍是政府部门属的事业单位,但不是非赢利科研机构也应填“C”。

2、机构从事的国民经济行业代码(BA17):没有转制的机构在“751~755”中选择填写。转制机构的代码,应与该机构研究的成果、技术与产品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一致。对综合类机构,应按其主要行业填写。

3、机构服务的国民经济行业代码(BA07):应与该机构服务的国民经济行业一致。对综合类机构,应按主要服务的行业填写。

4、机构的学科领域(BA08):与机构实际从事的科学技术领域与方向一致。

5、表2-1中外聘的流动研究人员主要是指非营利机构聘用的外单位人员。

6、表3中财政拨款主要指政府预算形式拨款,而承担政府科研项目收入主要指通过竞争性方式获取的项目经费。

7、表4中的设备购置费是指跟项目进行时购置的设备,不含基本建设购置的设备。基本建设购置的设备反映在表5基本建设中。

8、表8中按活动类型计算R&D经费应特别注意这三个类别的含义和特征,不能扩大统计的范围。

9、数量指标的统计单位是否正确。

10、来源于政府的课题,应重点审核其课题经费是否已填写了政府资金。

(五)财政表填报注意事项:

1、今年财政科技拨款调查表取消了“预算外”这一统计指标,改为“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基金”是指政府拨款中指明专门用于某个计划或者某个项目的资金。

2、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表与全国财政报表相对应,体现了按职能分类进行统计的特征,区(县)科技局可直接到财政管理部门按财政科技拨款新科目填写2012年度决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