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高杨、费恒敏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2年10月29日市科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高杨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费恒敏同志任成果转化与校地合作处(秦创原建设推进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高杨同志办公室四级调研员职务;

费恒敏同志创新体系建设处四级调研员职务。

中共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