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415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市科函〔2020〕49号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415号提案的复函

赵生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西安市创新创业智库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推进国家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中对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明确提出: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改进科技评价体系。对科技创新工作来说,要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就离不开集思广益,离不开各类社会智力服务机构的参与,因此,加强科技创新智库建设是一个时代命题,也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

如您所讲,加强智库建设是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的重要保障,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和企业智库是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这与我局近一年来坚持的以科学咨询支撑科学决策,以科学决策引领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完全一致。2019年9月23日,我局印发《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建设方案》和《西安市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科技专家库的建立和规范,标志着西安科技创新领域拥有了一批高素质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也开启了我市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专业化、常态化、制度化的新局面。

一、科技创新智库的定位和要求

科技创新智库重在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和现实性重大问题研究,高质量参与或协助完成各类调研任务,灵活邀请行业知名专家提供咨询服务,以稳定的人才团队为基础,经过挂牌成立,为科技创新决策提供高质量智力支持的研究团队。

科技创新智库由驻市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内符合条件的研究团队组织申报。主要围绕科技发展战略规划设计、科技资源优化统筹管理、推进科技产业创新发展、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展决策服务研究。

主要研究方向包括10个题目:支持西安深化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途径研究;推进硬科技产业发展措施研究;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验总结推广研究;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机制研究;促进驻市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对策研究;全市创新创业孵化培育体系研究;科技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研究;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研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交流研究;科技监督与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研究。

二、科技创新智库的征集和考察

根据建设方案,2019年10月18日我局发布了《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建设“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的通知》,公开向社会征集申报。共征集受理44家单位申报,其中高校21家、社会研究机构2家、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等21家。

经审查,1家申报单位因负责人无职称、承担项目等关键证明材料,判定为不合格,其余43家符合基本申报要求。

通过认真研读各单位智库申报书,与申报单位细节进行沟通交流,核实了解申报团队综合研究能力,特别是团队近年来服务政府决策的情况等,按照方向一致、重点突出、要素兼顾、数量适中的原则,确定18个科技创新智库(高校8个,社会研究机构5个,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5个)。

三、科技创新智库的使用和发展

我局将以构建“五个机制”为抓手,在供需对接、合作研究、成果转化、创新服务等方面重点发力,努力把智库打造成为“品牌上叫得响、成果上见实效”的西安科技创新工作靓丽名片。

在完善供需对接机制方面。坚持科技创新所需与专家所长相结合,加快完善智库课题立项、组织研究、学术交流、成果评估等一揽子工作流程。紧扣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给智库“出题目”“下单子”,认真研究、科学确定年度研究课题,引导智库精准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成果、政策产品,真正让智库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用得上、靠得住、离不开的“智囊团”。

在完善合作研究机制方面。注重牵线搭桥,主动与各级政府部门、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在重大选题、联合立项、委托研究和成果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就重大理论和对策问题,联合设置课题、协同调查研究、共享研究信息与资源,更好地精准借智、有效用智。

在完善成果转化机制方面。拓宽成果应用转化渠道,在重大项目规划评估和重大课题研究时,及时吸引智库参与决策论证,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通过高层协商、提案议案、信息专报、社情民意等渠道,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研究成果,从更广层面彰显智库价值。

在完善创新服务机制方面。在平台搭建、活动开展、交流联谊等方面主动作为,为各个智库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推动智库高水平发展。要常态化、制度化地组织研讨会、闭门会等活动,汇聚集体智慧、发挥整体效应。同时,我们考虑结合工作实际,对一批贡献突出的智库单位予以表彰,调动和激发科技创新智库参与全市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科技专家库的定位和选用

科技专家库集成各类高层次人才,服务于西安市科技管理工作,通过专家库建设,积极引导各类专家为西安科技创新发展服务,按照集中统一、标准规范、安全可靠、开放共享的原则建设运行。由我局委托专家开展科技规划、政策制定、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及其他科技评审、人才评价、技术鉴定等评审咨询活动,专家在评审咨询活动中提供的意见和建议作为科技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在评审评估、结题验收、评价奖励等初评、评审环节所需专家,应当从专家库中选取使用。

入库专家必须具有较高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行业内广泛认可的业务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可适当放宽年龄。

同时,我局通过与省内外科技部门、高校院所企业机构单位共享方式,吸纳省内外各类专家资源充实专家库。还将通过定向邀请的方式,特别是面向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科技产业发达城市,将行业知名专家,产业领域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产业类专家纳入专家库。

我局面向社会不定期发布征集专家通知,凡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可提出申请。专家入库实行“公开征集→专家申请→资格审查→公示→入库”操作方式。

五、科技专家库的分类和要求

科技专家库专家分研究开发类、产业管理类、财务审计类和其他专家共4类,具体分类标准及申报条件如下:

研究开发类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科技研发、项目管理,或在主要学术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或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省、市级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是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知名经济专家、港澳台专家、外籍专家,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重大研究创新平台的技术骨干,可适当放宽条件。

产业管理类专家,应当是熟悉科技产业发展现状的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综合科技园区、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全国、全省或全市性行业协会学会、产业联盟、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或对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财务审计类专家,应当是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等。

其他专家,包括熟悉科技管理的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法学专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丰富科技行政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

六、科技创新智库、科技专家库、创新创业智库的关系

综上所述,我局在建设科技创新智库、科技专家库时,都充分考虑到创新创业活动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及创新创业所需资源的集成需求,并相应设置了研究题目和专家分类。从逻辑关系上来看,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科技专家库分别包含了创新创业智库的部分职能,并且共同实现了创新创业智库的基本需求。而科技创新智库和科技专家库在应用场景上有所区别,在成员组成上有所交叉,在作用发挥上优势互补,共同构成了西安市科技管理工作的强大“外脑”。

下一步,我局将学习、参考您的建议,重点考虑建立和完善智库、专家库的成员资源库、培养提升机制以及成员激励机制,不断提高科技创新智库和科技专家库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增强带动就业能力、科技创新力和产业发展活力。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