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金融合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按照《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西安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2022年对2021年度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金融合作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市科技金融工作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完善资金链,联合银行、担保、保险、创投等机构建立“政银保担投”业务联动机制,构建高效融资服务体系,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我市科技企业群体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制度保障措施,出台了《西安市科技人才创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市科发〔2021〕83 号)(下称《实施细则》)、《西安市科技金融融合业务工作指引》(市科发〔2021〕91号)(下称《工作指引》)。

根据西安市科技局申报情况,在西安市财政局金融发展专项中给金融促进工程计划项目统筹安排预算资金6000万元。年初预算足额安排。2021年11月25日西安市财政局向西安市科学技术局下达《关于下达2021年科技金融促进工程计划项目资金的通知》(市财函〔2021〕2021号)向科技局拨付资金 5856.58万元。

(二)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西安市财政局向西安市科学技术局下达《关于下达2021年科技金融促进工程计划项目资金的通知》(市财函〔2021〕2021号)日期2021年11月25日,下达项目资金5856.58万元,共247家企业。西安市科学技术局下发《关于下达2021年西安市第三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市科发〔2021〕130号)日期2021年12月6日,拨付金额5,844.10万元,当日足额及时下发到各企业。一户款被财政收回,2021年科技金融促进工程计划项目资金5856.58万元,共247家企业。实际拨付5,844.10万元,共246家。

西安市科技局按文件要求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各补助单位,收到补助资金的企业,补助资金全部入账,会计核算符合会计处理规定,使用合规。

(三)绩效目标及项目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2021年年度目标
目标1:服务科技企业超过1650家,超过600家次科技企业涉及利用无形资产质押获得贷款;目标2:科技金融贷款超过27亿元;目标3:科技金融贷款支持企业获得专利数、软件著作权等超过1430件。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内容指标值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服务科技企业数>1650家
利用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科技企业数>600家次
科技金融贷款额>27亿元
专利等无形资产件数>1430件
质量指标财政资金放大倍数超过30
高新技术收入占比70%
时效指标科技金融获得贷款天数25
成本指标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贴息额2200
科技金融合作业务担保补贴金额3100
科技保险保费补助金额170
西安市中小微科技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1200
2020年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统筹贷款贴息额110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贷款企业营业收入总额220亿元
贷款企业利润总额27亿
社会效益指标贷款企业新增就业人数10000人
贷款企业税收总额10亿元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贷款企业满意度90%
合作金融机构满意度90%

2、项目完成情况

经过评价,2021年科技金融促进工程计划项目组织实施规范,资金拨付及时,符合《实施细则》和《工作指引》要求,对促进西安市科技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综合绩效评价结论

科技金融融合业务围绕我市“6+5+6+1”现代产业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通过补助奖励、风险补偿等政策支持,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对促进西安市科技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按照《西安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项目得分95.83分,评定结果为优。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2021年金融业发展奖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表

项 目标准分值项目得分
决策类指标20.0020.00
过程类指标20.0018.50
产出类指标30.0028.88
效益类指标30.0028.45
合 计100.0095.83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为了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持续开发科技金融创新产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要求,围绕科技技术要素,出台技术交易信用贷款创新举措;促进合作银行加大直贷力度,推广无形资产融资新模式;引导保险资金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稳步推进贷款保证保险融资。通过政策引导,发挥科技保险在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结合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开辟新的融资通道,引导保险资金支持我市科技企业发展。

五、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指引》列出的补助奖励支持方式仅部分得到执行,补助奖励方式共有四种,其中第十五条天使投资奖励资金未执行,该项目企业已按时完成了申报工作(申报时间2021年1月24日-2021年2月6日,公示时间2021年2月20日至2月28日),本应获得补助的4家企业,补助资金拨款被延迟到2022年。

(二)企业申报资料有缺失

抽查215家企业申报资料,发现未见企业信用证明材料,经询问,系金融服务中心通过网上审查企业信用情况。抽查相关资料发现个别单位存在利息回单缺失。

(三)补助奖励期限设置有待增加

目前贴息补助奖励只有短期、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缺少长期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不便于发挥补助资金帮扶作用。

(四)用无形资产质押,价值评估方式简单,程序不严谨、不规范。

合作担保金融机构根据《中国银保监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版权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形资产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4号)精神,探索开展内部评估,以协商估值、坏账分担为核心的中小微企业无形资产质押融资模式。在实务操作中,因为没有具体操作细则,导致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式简单,程序不严谨、不规范。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申报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务必按文件规定的时限完成项目申报和预算上报工作。

(二)严格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加强项目的档案管理,确保项目资料存档的规范完整。

(三)建议加大扶持力度,扩大补助范围,提升政策效果。建议增加贴息项目,除短期,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外,增加贷款期限3-5年的长期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

(四)制定无形资产协商估值办法,确保对无形资产估值有据可依。

(五)开展多渠道的担保形式,鼓励政府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我市科创企业,积极开发新型担保产品和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加大科创企业服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