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学技术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一、部门概况

(一)西安市科技局(西安市知识产权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有关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的征集、论证、立项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制定和发布市级科技计划指南;拟订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协调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布局、产业重大公共技术和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促进科技园区、产业化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孵化器、科技中介机构的建设;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高新服务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的科技管理工作;推进全市科技人才创业工作;加强农村和农业科技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和指导农村科技示范、科技扶贫、科技下乡工作;建立健全科技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技术市场、技术交易、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科学成果与科技相关的保护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拟订统筹全市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和措施,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研究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指导涉及人口资源、医药卫生、生态环境等社会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科技工作;组织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依法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负责管理专利许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指导专利中介服务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全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开展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保密、科技奖励、科技档案、科普和科技会展工作。

(二)根据2014年市委工作要点及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我局2014年度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力争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700亿元;新增经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家;力争全市技术成果交易额突破500亿元,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30%;全市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2万件,授权量4000件。

1.培育科技企业小巨人。整合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100家科技企业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与产业化项目,实现企业发展规模和发展质量的双提升,在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领域,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市场占比大的科技企业。力争全市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小巨人总数超过300家,到2016年实现“千企千亿”的发展目标,带动万家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2.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组织引导,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优势互补、分工明确、成果共享和风险共担的开放式合作机制,加快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以市场为牵引,以产品为纽带,推进企业与高校院所创新合作,支持联盟承接重大科技项目,推进联盟创新发展,加速科技成果商业化运用。力争全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总数达30家,联盟内企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

3.建设新兴产业创新基地。探索建立省市区(开发区、产业基地)重大创新工作联动机制。重点支持经开区建设特种金属与复合材料产业基地、航天基地建设卫星应用及数据服务产业基地、渭北工业区建设阎良国家级创新产业集群,使创新基地成为高端产业技术的孵化区、创新人才和企业的聚集区。

4.深化科技金融结合。拓展科技信贷合作范围和领域,开展科技保险、科技信托投资等科技金融业务,加强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试点工作。设立科技创业种子投资引导基金,完善科技金融合作服务平台功能,做好融资服务工作,鼓励科技企业通过新三板,实现多渠道股权融资。力争科技金融结合试点惠及300家轻资产科技企业,科技信贷余额15亿元。

5.加快技术成果向企业转移。完善促进技术交易和设备共享的政策措施,重点建立技术转移经纪服务联盟,建设科技成果、分析检测服务、科技投融资、生产配套与供应等科技资源大数据中心,实现电子商务线上线下业务融合,促进要素资源的高效配置。在10个重点领域,联合重点企业设立1亿元的技术转移领域专题资金,围绕重大工程建设、重点产品、成套设备开发、工程技术服务,组织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组织千名科技人才,重点解决10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技术需求,支持大院大所大企业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力争全市技术成果交易额突破500亿元,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达到30%。

6.强化专利运用保护。推进专利由数量扩张向数量质量并重转变,重点支持企业发明专利的创造,全市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2万件,授权量4000件。积极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力争50家企业通过第三方认证。选取100家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分析试点,帮助企业系统搜集竞争技术信息,规避创新风险。积极推进重大科技项目、重大涉外经济活动的专利审查,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加强专利执法队伍建设,联合开展知识产权执法,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企业维权培训力度,为企业开拓市场保驾护航。

7. 建设国家创新试点示范城市。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整体规划、重点突破,构建城市新能源汽车应用相关标准规范体系,以示范应用为抓手,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和规模发展,做好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按照“政府规划引领、企业投资建设、民众参与共享”的建设运营新模式,建设城市创新家园、智慧园区、智慧旅游、智慧物流等应用服务体系,推进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继续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园区建设和示范企业培育,深化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支持研发设计、文化创意、数字信息服务等领域科技服务企业和机构发展,重点支持碑林区建设环大学创新产业带和雁塔区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加快国家现代服务业创新示范城市建设。

8. 实施科技兴农惠民工程。围绕农业主导产业,组织新技术、新品种研发与引进;支持重大技术集成示范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基地)、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实施30项新技术、新品种的示范推广,组织开展农业科技特派员选聘与示范户培育。加强市区工作联动,实施重大创新项目,抓好区县工业园的示范带动和科技企业培育,继续重点支持户县沣京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围绕秦岭北麓生态保护、八水润西安等五项重点工作的关键技术需求,组织产学研协调创新。加大生态环境治理、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先进技术的推广和运用,加强民生科技项目集成示范,促进西安“两型”社会发展。

9. 优化创新环境。激励高端人才创新创业,重点引进20个国内高端人才、创新团队来我市创新创业。继续实施“科技型企业家培养计划”和“YBC国际青年创业计划”,为创业人员提供导师创业辅导和培训。完善市级科技计划管理流程,规范计划管理,全面实施第三方项目监理验收,加强项目督查和现场复核,强化项目评审、立项、监理和验收工作规范。修订和完善科研资金管理办法,构建公开透明的科研资金管理和项目评价机制,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加强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试行科技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地方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

(三)本部门由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及下属6个基层预算单位组成,其中,机关在职人员58名,离退休人员49人,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拨款,单位资产1590万元。6个基层预算单位分别为:西安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在职人员39名,离退休人员39名,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拨款,单位资产452万元;西安市社会科学院,在职人员44名,离退休人员14名,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拨款,单位资产250万元;西安地区科技交流中心,在职人员23名,离退休人员14名,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拨款,单位资产742万元; 西安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在职人员4名,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拨款,单位资产65万元;西安生产力促进中心,在职人员38名,离退休人员64名,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项目管理,单位资产2644万元;西安科技产业发展中心,在职人员13名,离退休人员6名,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项目管理,单位资产1860万元。

(四)本部门预算收支金额的编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西安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771号)、《西安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871号)、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西安市市本级2014年财政支出预算的通知》(市财发〔2014〕6号)等文件。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一)2014年支出预算表 (见附表一)

填报口径说明:

1、各资金来源行次的填报说明

(1)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指市财政在部门预算中使用一般预算(包括预算补助数、国库管理的收费安排数、罚没办案补助数、专项收入安排数、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数)资金安排的支出数。

(2)政府性基金安排数:指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数。

(3)事业收入安排数:指专户管理的收费安排数。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数:指事业单位在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安排的支出。

(5)其他收入安排数: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安排的支出。

2、分支出内容行次的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填报。

—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含编办批准的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本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及科技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西安市科技宣传费用等其中:西安市科学技术奖255万元,是西安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奖项,为了奖励在本市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和组织,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事业发展专项10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6个基层预算单位充分运用和发展科技信息、科技网络等现代技术,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进行战略重组和系统优化,促进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科技研发资金230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构建产业联盟,推动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支撑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二是进一步发挥市场导向作用,探索技术转移新模式,建立成果转化新机制,促进技术成果就地转移转化。三是围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积极探索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新路径,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构建适应产业转型发展的知识产权服务。四是围绕城镇化产业创新和社会事业发展需求,积极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区县工业和社会领域科技创新;实施创新引导,建设国家试点示范城市;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组织科技计划管理,推进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实现科技引领支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2014年一般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见附表二)

填报口径说明:

表中反映的数据来源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1、因公出国(境)费用: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附件:

1、西安市科学技术局2014年支出预算表.xls

2、西安市科学技术局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表.xls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