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学技术局2013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一、部门概况

(一)西安市科技局(西安市知识产权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有关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的征集、论证、立项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制定和发布市级科技计划指南;拟订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协调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布局、产业重大公共技术和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促进科技园区、产业化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孵化器、科技中介机构的建设;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高新服务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的科技管理工作;推进全市科技人才创业工作;加强农村和农业科技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和指导农村科技示范、科技扶贫、科技下乡工作;建立健全科技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技术市场、技术交易、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科学成果与科技相关的保护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拟订统筹全市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和措施,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研究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指导涉及人口资源、医药卫生、生态环境等社会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科技工作;组织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依法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负责管理专利许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指导专利中介服务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全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开展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保密、科技奖励、科技档案、科普和科技会展工作。

(二)根据市委2013年工作要点及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我局2013年度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新增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100家,总数突破1000家;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350亿元,就地转化占比达到3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600亿元,产值达到2500亿元,同比增长25%;科技金融结合试点惠及300家企业。

1、催生培育中小科技型企业。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和科技人才创业工程,催生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中小科技型企业,力争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总数突破1000家。与区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联合开展科技企业调研摸底工作,共同拟定未来2-3年拟重点培育扶持的企业。切实抓好20项重大项目建设,实现企业创新产出倍增。围绕构建高端产业体系,重点引进20个国内高端人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在我市新创办科技企业或加盟科技企业创业。重点培育50名高端技术领域领军人物和科技企业家,在技术路径、市场开拓、商业模式升级与重构、投融资、知识产权等方面进行培训辅导,提供全方位服务配套。

2、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实施技术转移促进工程,力争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350亿元,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占比超过30%。重点支持“大院、大所、大企业”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创新企业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机制,引导高校院所人才、技术、设备等科技资源服务支撑企业发展;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的持续合作,跟踪企业的技术发展瓶颈,引导高校院所向工业企业转移重大技术成果,帮助20家以上准规模工业企业实现技术升级,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完善科技奖励制度,重点奖励对我市产业技术进步、成果就地转化和产业化、科技合作与交流等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人才和重大科技项目;设立“创新企业家”和“创新团队”专项奖,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家的创新创业热情。

3、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五区一港两基地”科技企业为主体,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布局和建设一批新兴产业创新基地,加快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云计算应用等高端产业发展,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2500亿元。围绕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创新基地要求,建设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设计、生产等高水平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重点扶持20家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规模扩张快、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企业规模扩张,实现3年销售收入倍增。重点支持高新区建设集成电路制造和通信两个千亿产业集群,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经开区建设“大院、大所、大企业”成果转化基地,加快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支持航空、航天基地发展航空制造和卫星应用等特色优势。多渠道支持渭北工业区建设;支持沣东新城建设研发服务和高端制造服务聚集区;支持中心城区建设科技服务业聚集区。

4、深化科技金融结合。实施科技金融结合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轻资产科技企业信贷投放力度,重点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力度,扩大助保金贷款业务合作范围。加大科技信贷履约保证金投入力度,力争科技信贷试点业务惠及200家轻资产科技企业。支持科技企业开展多元化融资,发挥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作用,采取政策引导、资金参股和风险补偿等措施,吸引国内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在我市聚集。支持保险公司创新科技保险产品,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加大对科技创业企业的保险支持;对科技创业企业购买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关键研发设备险、产品责任险、产品研发责任险等险种,予以保费补贴。发挥好西安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和西安市科技金融指导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加强金融产品创新与政策措施研究,开启社会资本、科技型企业和市场的“直通车”。支持产业联盟通过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与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定制服务。

5、加强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拓展科技大市场服务功能,建设企业云服务平台,实现设备共享数4000台套,为企业协调落实产业扶持政策税费减免20亿元;重点推动企业虚拟创新中心的建设,支持企业和科技人员自主建立创新研发中心、网络实验室和个人创新空间。重点支持一批服务高端人才创业、高端技术转化的专业孵化器,支持孵化器建设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提升技术测试服务、商业企划、融资担保等孵化功能,降低科技人才创业成本与创业风险。实施西安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大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资助投入力度,修改完善专利工作推动奖励补助办法,全年专利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1万件。围绕我市科技工作重点,突出创新驱动主线,不断总结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的先进经验;积极营造创新环境,加强科技科普和科技会展工作,努力凝炼全社会的创新共识。

6、大力推进区县科技工作。加强指导和协调,充分发挥区县在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管理、省市科技企业认定、国家火炬计划统计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保障全市科技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会商机制,加强市与区县科技创新联动。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强化对区县工业园区重点工作的实质性科技支撑与服务,促进科技资源向县域企业流动。按照“转型发展、率先发展和跨越发展”的要求,支持区县差异化、均衡化发展。重点支持碑林区环大学创意产业带和创业特别社区、雁塔区产学研基地以及户县沣京工业园电子信息产业配套基地建设。

7、推动农业和民生科技发展。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坚持“创新、示范、服务”思路,实施现代农业创新计划,重点组织开展20项农业新技术研发与技术集成,支持15个科技型农业经济组织建设示范基地。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支持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和产业科技服务站建设,深入开展“西安农业科技创新服务月”活动,发挥好农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的作用。 着力解决事关西安长远发展的五项重点工作的关键科技问题,组织产学研协同创新,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推进已有科技成果的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

8、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政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区县和开发区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建立任务落实督查工作制度,切实推动具体工作的开展。落实好省上支持大西安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重点在西安新兴产业创新基地、高新技术研发转化基地、科技金融结合试点以及支持西安高新区世界一流园区建设等方面,加强省市工作对接和联动。

9、深化科技管理改革。积极推动科技管理职能向服务创新转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围绕科技管理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要求,修订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规范重大项目评审、考察、监理、验收和绩效评价流程。积极引入科技项目评价的市场化机制,建立技术、市场、金融、管理等全方位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绩效考核目标责任制,提高创新效能。以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为基础,建立中小型企业申报项目的筛选评价办法。

(三)本部门由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及下属五个基层预算单位组成,其中,机关在职人员62名,离退休人员46人,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拨款,单位资产1421万元。五个基层预算单位分别为:西安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在职人员41名,离退休人员39名,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拨款,单位资产488万元;西安市社会科学院,在职人员44名,离退休人员14名,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拨款,单位资产271万元;西安地区科技交流中心,在职人员25名,离退休人员13名,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拨款,单位资产1364万元;西安生产力促进中心,在职人员57名,离退休人员63名,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项目管理,单位资产2467万元;西安科技产业发展中心,在职人员15名,离退休人员5名,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项目管理,单位资产1623万元。

(四)本部门预算收支金额的编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西安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771号)、《西安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871号)、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市财发【2011】1237号)等文件。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一)2013年支出预算表 (见附表一)

填报口径说明:

1、各资金来源行次的填报说明

(1)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指市财政在部门预算中使用一般预算(包括预算补助数、国库管理的收费安排数、罚没办案补助数、专项收入安排数、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数)资金安排的支出数。

(2)政府性基金安排数:指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数。

(3)事业收入安排数:指专户管理的收费安排数。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数:指事业单位在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安排的支出。

(5)其他收入安排数: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安排的支出。

2、分支出内容行次的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填报。

—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含编办批准的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本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及科技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西安市科技宣传费用等其中:西安市科学技术奖220万元,是为了奖励在本市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和组织,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西安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奖项;科学事业发展专项10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四个基层预算单位充分运用和发展科技信息、科技网络等现代技术,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进行战略重组和系统优化,促进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科技研发资金180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推进技术转移、引导企业技术创新、建设产业创新联盟为重点,构建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实现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集群发展;二是以农业新技术研发集成、新型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实现科技强农富民;三是以医疗卫生应用、科技成果创新应用示范、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为重点,推进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实现科技惠民;四是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组织科技计划管理等专项工作为重点,推进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实现科技引领支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2013年一般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见附表二)

填报口径说明:

表中反映的数据来源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1、因公出国(境)费用: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附件一:西安市科学技术局2013年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二:西安市科学技术局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