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科学研究 | 冯晓莉:硬科技发展背景下西安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化与权益分配研究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丝路科创中心建设,市科技局按年度征集软科学研究项目,组织高校院所专家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开展对策研究,形成了一系列对政府决策具有支撑作用的研究成果,我们将陆续编发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供大家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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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晓莉,经济学博士,西安邮电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国民经济信息化战略与政策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陕西信息产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

主要从事产业经济学、创新经济经济学、知识产权政策与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主持完成省部部级项目《陕西省高等教育服务与陕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陕西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研究》及横向项目等项目二十多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三十多篇,获得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西安市科技进步奖3等奖2项,参编教材3部,出版专著1部。

一、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一)研究背景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也成为实现创新驱动战略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早在2011年11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在西安签署了知识产权合作会商议定书,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动和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知识产权权属和利益分配制度是激励科研机构和高校以及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创新,转移转化知识产权的重要保障。

我国现行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虽然实行了“三权改革”,但是以奖励激励制度为主的权益分配机制难以使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形成科技成果转化的真正利益共同体,从而成为制约科技成果转化根本问题。为进一步促进成果转化,国家和地方政府积极探索新的模式,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

2017年11月,全球首届硬科技创新大会在陕西省西安举行。西安作为“硬科技”之都,发展和关注硬科技领域,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西安作为陕西省省会,拥有绝大数教育资源,高等院校及科教人才大都聚集在西安市,因此在这种环境下,硬科技的背后往往面临着知识产权转化的问题,更需要把“硬科技”更好地进行转化以及更好的权益分配模式促进职务发明的积极性。

(二)知识产权利益分配原则

“硬科技”概念是由中科院西安光机所米磊博士最早在2010年提出的。他将科技体系分为五个层次,从底层到顶层分别是科技、高科技、硬科技、黑科技和科幻。硬科技居于科技体系中间,是比高科技还要高精尖的科技。硬科技发展能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经济发展提供硬支撑,为城市竞争力贡献硬实力。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而知识产权权益可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以知识产权权益的分配问题可以从权利归属和权益分配两个方面来分析解决。知识产权在不同利益群体中有不同的归属原则,权利归谁所有,谁有权使用,这在知识产权的转化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所以必须明确权利归属。而知识产权成功转化后会产生收益,这个收益各个参与群体要怎么分配又是一个重要问题,所以我们要把握好这个分配原则。

当涉及到多方参与知识产权的创造时,进行利益分配时要遵守一定的原则,使得各方的投入、付出和收益对等。

主要有:

(1)平等原则:产学合作双方在合作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高低贵贱的划分。

(2)投入与收益一致:合作方的投入越多,收益就应该越大。

(3)风险与收益一致:合作方取得的收益要反映其承担的风险。承担的风险越大,取得的收益就应该越大。

(4)贡献与收益一致:合作方的收益要与所做的贡献呈正比,多劳多得,不劳不得。

正是由于知识产权成果创造的特殊性,为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在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

知识产权利益分配理论基础是利益平衡,在分析职务发明专利转化权益分配制度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利益平衡原则,在转化各方之间达成相对的平衡,最终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促进社会资源充分利用,达到个人利益、企业利益、社会利益之间的协调,鼓励企业注重创新的同时,激发创造人对创造及转化落实的热情。

进行利益分配时,需要考虑各方的付出、需求等因素。

(1)显性投入。显性投入指的是产学双方可以准确或者大致量化的、能准确观测到的、显性的资源。对大学来说,主要包括资金、仪器设备、人力资源等。显性投入会有机会成本,而且显性投入的大小与合作能取得多大收益密切相关,为产学合作收益的取得创造了基本条件,因此,在利益分配中要求考虑双方的显性投入。

(2)隐性投入。隐性投入是指难以衡量、难以观测或者观测监督成本高的一些投入,包括为了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及营销所付出的时间、精力、努力、克服的困难、发挥的作用等。相对于显性投入来说,隐性投入是难以量化的、难以观测到的,也正是如此,才容易导致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从而使得合作创新难以达到整体利益最大化。

二、研究主要内容及对策建议

(一)西安硬科技发展中知识产权支撑现状

本报告在知识产权相关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多年的数据说明了西安硬科技发展中知识产权支撑现状如下:企业和高校是西安专利申请主力军;西安高校的专利授权量占全省高校专利授权量总量的比重的90%以上,而且陕西高校的专利授权主要集中在西安地区的高校,在全省高校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中,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遥遥领先。发明专利是专利中最具有技术含量的专利,高校是发明专利的主要拥有主体,是基础性研究和原发性研究方面的主力军,是硬科技技术的主要提供方和发明专利技术的创造来源。全省科研究机构中,西安空间无线电技术研究所、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等成为重要的发明专利技术的创造来源。

陕西省重点产业领域发明专利拥有量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总量超过80%。而且我省有效发明专利分布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这些硬科技领域,高校也是这些重点领域有效发明专利主要拥有方。

在西安硬科技产业发展中,知识产权的供给呈现以下特点:

(1)从知识产权来源来看:高校仍然是知识知识产权的主要产生方和提供方。高校是知识产权供给的主要推动力,高校所占的技术供给占比最大。

(2)从技术交易方式上来看:在高校知识产权转化过程中,主流方式仍是技术转让。西安在新材料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电子信息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供给是相对比较多的,新材料技术在是推动硬科技产业发展方面的技术支持相对较好。

(3)从知识产权构成类型的来源看:西安的知识产权供给中,主要以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为主,商标类型供给最少。

通过搜集和整理这些数据,我们基本上了解了西安硬科技发展中知识产权支撑现状。进一步根据西安科技大市场的数据统计,西安高校院所作为知识产权拥有和转化的主体,其知识产权转化在近十年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遥遥领先。而且知识产权转化的领域涉及到电子信息技术、航空航天、新能源、智能制造、生命科学、新材料等硬科技的大多数领域,这也更加明确了未来硬科技发展背景下西安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化的方向。

(二)西安高校院所的知识产权转化基本途径

通过调查总结,西安高校院所的知识产权转化基本上通过如下途径来进行:

(1)专设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一些高校成立了专门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西安交通大学国家技术成果转移中心是非常典型的代表。

(2)股权激励机制,通过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达到科技成果持有人、完成人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资人三者共享科技成果转化预期丰厚收益的共同目标。

(3)科技成果推介会。这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加速器。高校通过科技成果推介会,可将自己的科技成果通过许可企业使用或转让给企业的而获得一定收益,形成权益分配的新模式。

(4)第三方平台合作。高校通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成果的转化情况再对教师(发明人)进行奖励,从而达到权益分配的目的。

(5)建立政策管理办法。陕西省部分高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通过建立政策管理办法明确权益分配的途径。主要分为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和科研工作奖励办法两类政策。

(6)政府奖励型。通过与地方政府签订知识产权合作协议,由省政府或地方政府直接对发明者进行奖励,从而达到权益分配的目的。

在知识产权转化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知识产权转化模式,各个高校院所在多年的发展中都形成了适合自己发展的转化模式。这里以西安交通大学和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知识产权转化的模式作为典型代表。

西安交通大学作为西安市全面创新改革首批试点单位,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探索出了一套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模式——政府与企业家紧密协作的“加”模式、提升成果完成人收益与成果收益混合所有的“乘”模式、“政金产学研+友”新型产学研生态模式。这样的新模式取得了明显效果,为全省乃至全国树立了典范。该校“煤炭超临界水气化制氢发电多联产技术”协议定价1.5亿转让给中核投资有限公司,正式迈向产业化,这是交大实施成果转化改革后首例重大成果转化项目。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在科技成果转化中走出一条“拆除围墙、开放办所”“研究机构+天使基金+孵化器+创业服务”的特色创新之路。其发起成立的西安中科创星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作为其推进产业化工作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在“硬科技”领域持续深耕细作,构建了以硬科技项目科技投资及科技服务为核心的“硬科技转化平台=硬科技产业集群+完整的创业服务链条”,并进一步构建硬科技生态系统。

“平台模式”一直是近些年来成熟商业领域做大做强的主流做法,科技成果转化脱离以往传统的“技术交易平台”“技术交流中心”“科技大市场”,而把资源完全打通(技术资源、资金、人才、各类科技服务),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是一种新的做法,这里既要求有足够多懂科技成果转化、懂行业技术、懂企业管理、懂创业服务的人才,还要有足量的资金可以完成对科技项目的投入,更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技成果转化方向。

在转化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介绍了西安高校研所知识产权转化权益分配现状和一些典型院校的分配细则,并提出了知识产权转化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权益分配不合理、收入分配制度难以激发发明人积极性、现行法律法规中有关权益分配的规定存在缺陷、高校与职务发明人的权利难以落实、知识产权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合作单位间利益分配规定空泛、科研人员忽视成果转化利益等。

(三)四川高校院所职务发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经验

为了解决西安高校院所在知识产权转化权益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先了解国内高校在这个方面做得好的,本报告以四川高校院所为代表,介绍了其职务发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经验,其主要做法如下:突破现行转化制度,进行“先确权(利)、后转化”制度创新;省市各级高度重视,推进工作力度大;总结形成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四川经验”,推向全国。西南交通大学于2010年开始进行“职务发明混合所有制”的探索,2016年1月,西南交通大学在总结过去五年小范围试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将国有知识产权评估作价入股后形成的国有股权奖励前置简化为国有知识产权奖励,通过落实奖励权实现了发明人专利所有权,极大地提高了职务发明人进行转化的积极性,被誉为科技领域的“小岗村实验”。

(四)西安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化权益分配建议

针对陕西省高校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及成果转化权益分配的现状及问题,学习了四川高校院所的职务发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经验,对于西安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化权益分配未来的发展思路,我们认为,要提高高校知识产权的转化效率,激励高校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应该对现行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权益分配制度进行创新,应该从政府和高校双轮进行改革和驱动。

政府层面:

(1)支持西安率先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由省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财政、教育、科技、国资、税务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研究支持西安率先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优化制度环境。

(2)西安市尽快研究制定具体的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借鉴成都经验,从政策、资金、平台多个层面形成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3)加强专业技术转移机构的建设,确保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实体独立运作,优化整合已有的技术交易平台,加强平台与高校院所的合作,引进优秀人才,提高技术转移转化机构运作的专业化水平。

(4)加强对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跟踪监测,研究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新GDP统计体系。

高校层面:

(1)学习四川经验,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变革,高校应该审时度势,学习西南交通大学改革的经验,结合实际,对现行的科技管理政策进行修订,特别是对于一些在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内的高校院所,更应该积极探索,并争取上级政府支持,推动政府在制度层面进行知识产权权益分配领域的改革。

(2)加快建设专业化的校内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和人才队伍。陕西高校可以在已有科技管理的基础上,加快建立校内技术转化专业机构,全权实施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聚合各方资源,缩短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时间,提高转化质量。

(3)完善相关的政策配套,高校应该研究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指标纳入职称评审和聘任体系,鼓励教师、科研人员兼职、离岗创业,完善对兼职、离岗创业教师、科研人员管理制度,以及研究制定在职科技人员和高校领导干部的股权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