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观点 | 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发展策略

朱常海(西安创新发展研究院)

编者按

本文阐述了对新型研发机构的两点基本认识,并根据“产业比较发达,但科技资源稀缺”“科技资源丰富,但产业相对薄弱”“科技资源丰富,产业也比较发达”三种区域禀赋情况,提出了地方政府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三种策略,对构建更加科学、精细和因地制宜的新型研发机构政策体系有指导性作用。

1.对于新型研发机构的认识

2.地方政府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基本策略

3.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策略的动态调整

地方政府普遍将新型研发机构作为实现创新发展的主要抓手,根据科技部开展的全国新型研发机构调查数据,截至2021年底,全国各种类型的新型研发机构已经达到2412家。在这样的背景下,明确新型研发机构的功能导向和发展策略,构建更加科学、精细和因地制宜的新型研发机构政策体系,就成为当务之急。这不仅涉及到规模达千亿元的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更决定了许多地方,乃至整个国家创新转型的成败。

1.对于新型研发机构的认识

正确全面地认识新型研发机构,是“建好”“用好”新型研发机构的前提。站在地方政府的视角,对于新型研发机构最为必要,也最为关键的认识主要有两点:

第一,新型研发机构没有“标准模板”“固定格式”,在形态和功能上非常有弹性和灵活度。我们都知道,在形态和功能上的灵活性,正是新型研发机构相对于传统科研机构的优势所在。但站在地方政府的视角,新型研发机构的这种“橡皮泥”属性,意味着地方政府在操作上的“自由度”,即地方政府在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发展上,可以因地制宜、量身定做,可以基于区域的创新发展目标和战略,在不同维度、不同阶段,制定并持续调整新型研发机构的目标、功能和制度。总而言之,要突破新型研发机构的教条思维,不认为存在什么标准格式和理想模型,并且在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发展过程中,有意识地去利用和发挥这种灵活性。

第二,新型研发机构总体上要面向区域创新发展目标,提升区域的科技创新能力。这一认识包含两层内涵:一是新型研发机构姓“科创”,不姓“资本”或姓“中介”。尽管有些新型研发机构并不是做科研或者研发起家,但从长期来看,新型研发机构还是要持续充实科创属性,做强研发功能,突出研发的主责主业;二是制定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目标策略的出发点,就是区域创新体系的优化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即要根据区域禀赋和发展目标,来设计和定制新型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是服务于这个总体目标的。在实际发展中,一些地方政府恰恰反过来,认为有一个新型研发机构的标准模型或者理想模式,让区域其它创新主体来适应它,不少地方建设了庞大的、顶配的新型研发机构群体,占据了政府的财政资源,却挤压了其它创新主体的生存空间。

3.地方政府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基本策略

一方面,新型研发机构本身具有形态和功能上的灵活性,定制化程度高;另一方面,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要符合区域资源禀赋,服务于区域创新发展目标,要围绕这个客观条件和主观目标去制定其发展策略。地方政府作为新型研发机构的主要投资人和实际管理者,如何因地制宜制定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策略?从现实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三种区域禀赋情况,以及相对应的三种策略。

第一,产业比较发达,但科技资源稀缺。这是催生新型研发机构诞生和发展的“原发情境”,也是最典型情境(广见于珠三角、长三角的一些城市)。针对这种情况,新型研发机构的核心策略是提升产业人才技术供给,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一是要不“挑食”,不好高骛远。科技资源越是匮乏,科技资源增量的价值就越大,不用一上来就非要“双一流”,非要院士和首席科学家。二是要重视发挥新型研发机构的人才引育,即作为人才载体的功能,利用新型研发机构首先提升本地的人才密度和规模(深圳最早的虚拟大学园,主要开展在职教育),要先做人才供给,再做技术供给;三是要引导新型研发机构与产业界开展联合研发(也包括联合人才引进),做强需求导向的科研和创新活动,而不是撇开产业的现实技术需求,去做高校科研院所的成果转化;四是要构建机制,利用新型研发机构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即要构建一种培育和转移机制,让新型研发机构做“企业研发能力的孵化器”,而不是一直让新型研发机构代替企业做研发。例如,可以在新型研发机构中设立企业研发育成中心。育成中心内设立某某企业(预备)实验室,开展企业“出题”的研发活动,其资金、人才和研发条件由育成中心提供(招聘的人事关系可以落在育成中心,优秀的研发人才许诺3年后可以获得新型研发机构的聘任关系,以提高人才吸引力),但可以作为企业自己的研发组织享受相关政策,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研发进展情况和企业意愿需求,企业(预备)实验室的设备、人才和成果在适当时机(3年孵化期)允许企业整包收购,整建制转化为企业正式的研发中心。

第二,科技资源丰富,但产业相对薄弱。针对这种情况,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核心策略,是利用新型研发机构改造传统科技资源。一是在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模式上,要“重软轻硬”,主要做软性的制度平台,而不是建大楼,买设备,这些硬件条件传统高校科研机构里都有,且利用率不足。新型研发机构重点要构建一个新的“制度空间”,让传统高校科研院所里的人才和技术能在这个新的制度空间里得到激励和转化。二是要做强新型研发机构的科技孵化和科技投资功能,一方面这两项功能是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现技术价值所必须,另一方面,这两项功能在传统的科研机构里难以实现,所以,要引导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发展这两项功能,相应的,在人才和科研活动上,可以以“链接和整合”的方式为主,而不必非要招引和组建多庞大的人才团队,争取多少的科研项目。三是因为本地产业薄弱,所以要重点发挥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引育功能,即将新型研发机构作为本地新兴产业的播种器。要做产业“从0到1”的培育,自然就用到上面说的投资和孵化功能;四是因为本地科教资源丰富,所以在实际操作上,这些地方的新型研发机构主要采取和本地传统科研机构共建的形式,但也要注重引入外部资源,形成制衡效应与鲶鱼效应。例如,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理事会中有香港中文大学,这一设计,为深圳先研院在管理决策上实现自主化和与国际接轨贡献良多。

第三,科技资源丰富,产业也比较发达。针对这种情况,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策略的核心,是增进科技板块和产业板块之间的联系。一是要多发展联盟型、网络化的新型研发机构,让新型研发机构去整合区域创新主体,活化区域创新生态;二是要增加前沿领域、新兴领域和偏基础端的新型研发机构布局,让新型研发机构去面向十年、二十年以后的星辰大海的事情(例如,北京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许多都体现了这种目标导向)。实际上,发达的产业板块,会自动发挥对科技板块的策动功能,使其“为我所用”。这种策动作用,可以以新型研发机构的形式体现,却不必然和唯一的以新型研发机构的形式体现,最根本的,是放开放活传统高校和科研院所,让企业的意志、企业的需求,企业的资金可以进入到里面。

对于科技资源和产业集群都比较薄弱的地方,则建议先从企业招引和产业集群培育做起,在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策略上,要突出多主体联合、项目化,突出作为人才和企业孵化载体的功能。

3.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策略的动态调整

随着新型研发机构的自身发展和区域创新体系的演化,新型研发机构需要持续调整自身的发展策略和阶段目标。

第一,就地方政府而言,其关键策略还有:一是要先综合,再细分。即先建设综合性的新型研发机构,在方向和领域选择上体现宽范围、包容性,待3-5年后某一细分领域的发展较好时,再以“裂变”的方式独立门户。而不是一开始追求数量,设立很多机构,导致投入和管理成本高昂,山头林立。二是对新型研发机构的管理要体现“合同管理”“绩效管理”的原则。传统科研机构被管得太死、缺乏活力,就是因为与政府是直接的刚性联系,政府直接介入科研机构内部管理,因此,在新型研发机构的管理上,要避免直接管理的惯性,以合同管理和外部绩效评价为主,避免直接介入新型研发机构的内部管理活动。

第二,就新型研发机构自身而言,其在发展策略上,比较关键的有:一是在发展的前3-5年,要重点构建起自己的“商业模式”。除去以基础科学研究为主的新型科研机构,对于大多数新型研发机构,都需要拓展政府之外的经营性收入,无论是来自企业的委托研发收入,还是孵化企业的投资收益。这对于新型研发机构的能力建设,构建与产业界的联系,以及实现中长期的可持续发展,都非常重要。二是要持续的增进与传统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联系,让人才、技术、项目和资金在这些不同主体间双向流动起来。这种与其它创新主体的联系和流动性,对于新型研发机构长期的发展也非常重要。

此外,针对龙头企业,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大国企、大央企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在发展策略上,要突出需求牵引,任务导向,主要作为重大攻关任务的组织平台,包括关键“卡脖子”技术和新兴技术。这一类新型研发机构,要充分利用企业的产业知识、产业场景和应用配套,通过一套机制,将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充分动员起来,形成大会战和大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