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运行,强化对工程中心的管理,掌握工程中心运行状况和技术创新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西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市科发〔2020〕35号),现就填报工程中心年度报表和运行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填报截止时间
2020年6月15日前。
三、填报方式
纸质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送各区县(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县(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将汇总表及一份报表于2020年6月20日前送市科技局。报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364506926@qq.com)。
材料受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7号西安光电园A座二层东侧。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督促辖区内工程中心按时完成填报工作。
(二)相关单位要组织专人按要求认真完成填写和上报,根据《西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连续两次不报送报告,将撤销工程中心资格。
五、咨询电话
李泽轩 电话:88332292转8003 18192592766
卢小勇 电话:86786642
附件: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11日